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发展情况及更换改造的实施方式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从上世纪80年代在我国出现开始,到现在已经经历了若干代产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及产品的更新换代,有部分投入使用十几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已经到了使用寿命期,其故障率的增加以及备件的短缺,使得许多建筑必需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更换改造提入议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常改造的实施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全改造方式、半改造方式及逐步改造方式。以下我们分别探讨一下各种实施方式的情况。
1、全改造
全改造的实施方式是把原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全部更换,这种方式相当于重新安装一个新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新建的建筑相比,不同之处在于全改造方式的线路敷设只能是明管敷设,不能实行预埋敷设。这种全改造的方式通常伴随建筑的整体装修计划一起实施。通常这种方式的改造费用较高,但也是改造的最彻底,施工最方便,对后续维护保养工作最有利的方式
2、半改造
半改造的实施方式是只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及控制设备(包括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监视模块、控制模块及控制系统主机等),保留原有的信号和控制线路(如果线路敷设质量较好,线路通常可以用几十年都没有问题)。这种方式与全改造方式相比是节省了线路敷设的费用,因而造价相对较低。该方式适用于原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安装质量较好的建筑。采用该方式时,前期分析检查线路的工作量相对较大,对施工人员的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如果施工人员是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经验的话,会使工程进度大大加快,节省施工时间,减少改造系统造成的影响。此外,这种方式在选择新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范围相对较少,必需要求新的系统与旧系统布线方式相差不大,否则就与全改造的方式相差不大,改造费用也会因此而增加。
3、逐步改造
逐步改造的实施方式是分批分次对系统设备进行更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逐年更换计划,按计划实施,直至系统更换完毕。同时可以根据原有线路的情况,选择性对线路进行改造。逐年更换计划的跨度通常是2-5年,每年更换的设备可以根据楼层划分,也可以根据系统的回路(通常一套火灾报警系统会划分为若干个回路,每个回路相应连接若干个设备)划分。逐步改造方式在更换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两套系统同时运行,实行监控。通常不同的系统是有本身适用的控制模块,而根据自动控制原理,不同系统的控制模块可以通过相关控制切换技术实行相互切换控制。逐步改造方式有两大优点:其一,把系统改造分批次实行,可以将改造总费用逐年分摊。其二,更换下来旧系统的设备可以作为旧系统故障设备的更换备件,减少旧系统的故障率,从而使系统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