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1)了解与控制器相连的外部设备,包括电路号、报警点类型、联动控制点等信息,了解各联动控制点的功能及运行后可能产生的后果。
(2)定期检查主、备用电源的切换功能,控制器是否能报告相应的主、备用电源故障,并检查充电电压是否正常。测试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电压。消防电源宜采用调压器。主电源最大工作电压不应高于242V,最小工作电压不应低于187V。
(3)检查连接控制器的外部设备数量,确认各回路中探测器、联动装置数量是否与实际安装数量一致,火灾显示板数量是否与实际安装数量一致。如果系统中有CRT,请测试CRT与控制器之间的正常通信。
(4)控制器是否显示隔离、火警、动作、故障等信息,如有,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恢复,以确保控制器上没有异常信息,使控制器的液晶显示屏处于保护状态。对于孤立故障点,隔离时应加强对相关现场的检查。
(5)控制器应在正常监控状态下关闭自动权限和手动权限,在发生火灾时根据实际情况开启手动权限或自动权限功能,防止误操作。
(6)检查控制器的“启动控制”功能是否正常,主机键盘的“启动”、“停止”功能是否正常,定期检查手动盘的启动功能是否正常。
(7)了解系统的自动联动功能,定期检测几个点的自动联动是否正常。
(8)检查控制器与外部设备之间的接线,确保没有短路或断路,确保控制器线路不搭地或线路与地面之间电阻过低。(控制器接地可靠,电路对地绝缘电阻满足规范要求,20米以上)
(9)保证探测器工作环境无灰尘、无潮湿,安装位置合理。
(10)对于假阳性的检测器,可以复位,看看是否仍然存在。然后去现场查找原因,原因可能是灰尘、潮气、水进入探测器等原因,应记录在案。对于因使用时间过长或环境条件恶劣导致探测器内积尘过多造成的误报,可将探测器取出进行除尘处理。取下时注意不要改变探测器的位置和改变探测器的代码。
(11)若有报警点报错,先根据竣工图确定故障点的准确位置,再检查线路是否断路,并检查故障点代码是否正确。另外,探测器进水或管道进水可能会引起报警点故障现象。如果探测器或线路被淹没,淹没部分与控制器之间的连接必须断开。只有排除了故障,控制器才能重新连接。
(12)报警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修理,并做好记录。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清楚地记住故障现象,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制造商或安装公司。注:不得擅自拆除控制器的主要部件,不得擅自拆除控制器的外围电路,不得擅自改变系统的连接方式。
(13)对系统内所有设备进行日常消防维护,注意防潮、防尘、防电磁干扰、防冲击、防碰撞等各项安全防护工作,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