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5.5.30 住宅建筑的户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经计算确定,且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7.1.4 疏散出口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等的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出口门、室外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0.80m;
2 住宅建筑中直通室外地面的住宅户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当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18m且一边设置栏杆时,室内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其他住宅建筑室内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3 疏散走道、首层疏散外门、公共建筑中的室内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1m;
4 净宽度大于4.0m的疏散楼梯、室内疏散台阶或坡道,应设置扶手栏杆分隔为宽度均不大于2.0m的区段。
《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19-2021
1.0.2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和建筑工程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 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的人使用,消除他们在社会生活上的障碍;
2 保证安全性和便利性,兼顾经济、绿色和美观;
3 保证系统性及无障碍设施之间有效衔接;
4 从设计、选型、验收、调试和运行维护等环节保障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安全、功能和性能;
5 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建设与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6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需要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
2.5.4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手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和扩建建筑的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mm,既有建筑改造或改建的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
2 平开门的门扇外侧和里侧均应设置扶手,扶手应保证单手握拳操作,操作部分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00m;
3 除防火门外,门开启所需的力度不应大于25N。
2.5.5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自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00m;
2 当设置手动启闭装置时,可操作部件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