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在车间、库房、办公地区以及其他建筑物内都需要结合灭火器配置场所、灭火级别、保护距离、危险等级、计算单元等等计算好,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进行灭火器的配置。
(2)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3)灭火器材应定置存放,宜有器材编号,并明确管理责任人;灭火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有每(半)月检查合格的现场点检记录,并有点检人签字。
(4)在消防器材前方严禁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可挪动以及对于消防器材的破坏;而且已使用过的灭火器不应放回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