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本文简称GB/T50353)适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同样适用于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
但是,计算防火分区面积的目的,仍有别于GB/T50353所述的工程建筑面积,前者的目的是限制火灾规模,影响其面积大小的因素主要有火灾风险和火灾负荷;后者主要用于计算建筑工程的工程量,偏重技术经济指标。两者目的不同,计算方法有别!
将一定规模的建筑分隔为有限规模的防火分区,是防控火灾的有效手段!
理解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概念及计算原则,理解其与工程建筑面积的区别,可有效指导建筑防火设计,具重要意义!
防火分区,是采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的局部空间,属于建筑内部的防火单元,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
防火分区将火灾控制在有限的防火单元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
将一定规模的建筑分隔为有限规模的防火分区,是防控火灾的有效手段。
建筑面积是衡量防火分区规模的基本要素,现行规范明确了不同功能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现行规范限定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指标,但未提及防火分区面积的具体计算方法,通常情况下,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计算,主要依据GB/T50353,综合火灾风险和火灾负荷确定。
注:本文中所述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即各防火规范所指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本文中所述的工程建筑面积,即GB/T50353所指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1、1956版《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建筑设计暂行防火标准》:
1956年,我国发布《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建筑设计暂行防火标准》(标准-102-56),对防火墙间的最大允许长度和防火墙间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作出了规定。
2、197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
1974版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增加了仓库建筑的防火要求,提出了库房“防火墙隔间”的概念,明确了防火墙隔间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
3、1982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
随着建筑功能的不断丰富,防火卷帘、防火门等得以广泛应用,“防火墙间面积”等描述已不太准确,1982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1987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出了防火分区的概念,规定了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并沿用至今。
4、总结:
实际上,“防火墙间”和“防火墙隔间”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均无异于现行的防火分区概念和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可以认为,1956年版的《暂行防火标准》,即已明确防火分区概念和防火分区规模的限制原则。
GB/T50353所述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工程建筑面积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是计算建筑工程量的基础,是计算单位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
1、定义相同:GB/T50353所述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本定义同时适用于工程建筑面积和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2、计算相近:GB/T50353是适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同时适用于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
计算方法为计算目的服务!
计算防火分区面积的目的,有别于GB/T50353的工程建筑面积:前者目的是限制火灾规模,关连火灾风险和火灾负荷,偏重火灾防控;后者主要用于计算建筑工程量,关连使用功能,偏重技术经济指标。
目的不同,计算方法必然有别,比如,在计算工程建筑面积时,受制于建筑空间、结构层高、结构净高的影响,在计算防火分区面积时,应关注火灾风险和火灾负荷,等等。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遵行GB/T50353要求,并应综合火灾风险和火灾负荷确定。
建筑空间是指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是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的围合空间。
1、建筑空间均应计算工程建筑面积。
凡是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均应计算工程建筑面积。
“可出入”是指人能够正常出入,即通过门、门洞或楼梯等进出;而必须通过窗、栏杆、人孔、检修孔等出入的不属于可出入。
2、无火灾风险的建筑空间,可能不需要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建筑空间是确定防火分区面积的重要参考,但是,防火分区强调火灾风险和火灾负荷,对于有些火灾负荷低,基本没有火灾风险的场所和建筑空间,无需纳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计算,应予甄别。比如,室内游泳池的水面、溜冰场和滑雪场的冰面和雪面等,均不存在火灾风险,当其室内顶棚部分均为不燃材料时(包括吊顶等),可不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还有,作为独立防火单元的建筑中庭等,不允许设置可燃物,也可不纳入防火分区面积计算,等等。
1、结构层、结构层高、结构净高:
结构层是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
结构层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结构层高、结构净高对工程建筑面积的影响:
结构层高、净高直接关系建筑功能的有效发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受制于结构层高和结构净高,GB/T50353强调结构层高和结构净高对工程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比如:
GB/T50353第3.0.1条规定: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GB/T50353第3.0.3条规定: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等等。
3、结构层高和结构净高对防火分区面积的影响:
防火分区关注火灾风险和火灾负荷,当可能作为仓储等功能时,与结构层高和结构净高无必然联系,通常认为,作为仓储等功能的结构层和具备人员正常通行或检修条件的结构层,均应按全面积计入防火分区面积。比如,某些设备层、电缆夹层、设备间和储存间等,虽然结构层高或结构净高较低,但火灾风险和火灾负荷不会低于正常高度的房间,应按全面积计算防火分区面积。